熱到「爆」! 夏天溫度高勿將鋰電池放車上 小心成「定時炸彈」愛車變廢鐵

  • 2021-06-24 12:37:00

    記者 : 黃雅娟

    有鑑於日前發生小貨車汽車火警,據民眾報案時已全面燃燒,初步調查疑似後座堆置電動工具之鋰電池引燃。南市消防局呼籲民眾,「汽車內禁放受熱會膨脹而發生爆炸之物品」!

    汽車內避免放置如鋰電池、行動電源、打火機、酒或火柴及煤油等會因受熱而發生爆炸或引燃之物品,更提醒民眾在使用時,應小心謹慎。臺南市長黃偉哲指出,由於鋰電池在使用上越來越普及,為日常生活不可或缺,大至電動車輛,小至手機,皆以鋰電池為電力來源。除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站充電池起火案件外,台南市先前亦曾發生數起電動車、行動電源、充電池等鋰電池相關產品火災案例。一般而言,鋰電池正常使用並不會突然爆炸;會起火燃燒主要有3種異常狀態,第一為電池過充、第二為外部短路、第三為內部短路,為防範使用鋰電池發生火災,提醒民眾除勿將其放置汽車內。在使用鋰電池上,務必注意以下幾點事項,以確保安全:

一、     購買時認明具有商品安全標章之鋰電池產品。

二、     使用前要詳閱產品說明書,並依照指示安全使用。

三、     避免在陽光直射、高溫等環境充電,其周遭亦避免放置可(易)燃物。

四、     完成充電時記得移除充電電源,避免過充導致危險。

五、     使用時勿過度放電,以免降低電池壽命。

六、     鋰電池產品嚴禁敲打、摔碰及撞擊。

七、     攜帶時避免金屬物品接觸電池兩極造成短路。

     臺南市消防局長李明峯表示,一旦汽車發生火災,降溫為最好的滅火方法,持續以水降溫火即熄滅,避免波及周圍可燃物,引起更嚴重的燃燒;除此之外,消防局亦提醒民眾,車內勿放置打火機、香水、電池及噴霧罐等易燃易爆之物品,以確保行車之安全。





關鍵字:鋰電池 爆炸 火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