影/ 驚! 紅衣女揹長槍逛夜市引起恐慌 遭警方依社維法送辦

  • 2021-01-18 10:56:00

    記者 : 黃雅娟

台南市安平區一名穿紅色外套的女子,身上揹著一把長槍逛永華夜市,警方前往查訪,依違反社維法移送裁罰。[影片/警四分局 提供]

台南市安平區昨(17)日晚間8點多,一名穿紅色外套的女子,身上揹著一把長槍逛永華夜市,民眾驚疑之餘拍照、po上網路社群。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獲報前往查訪,找到這名揹長槍的51歲陳姓女子,經確認身上長槍為買給孩子的玩具步槍,仍被警方依違反社維法移送裁罰。

警方說明,17日晚間8點多,警四分局發現臉書「爆廢公社」有民眾貼文,指有人拿槍逛永華夜市,立即通報育平所派人前往處理。經育平所巡邏巡佐周信榮與警員曾啟銘前往察看,於20時50分在台南市安平區永華夜市發現一名陳姓女子(51歲)攜帶疑似玩具步槍,經詢問陳女表示,剛帶孩子去玩具店購買玩具步槍,因還沒回家又怕失竊,於是揹在身上逛夜市,沒想到引起恐慌深感抱歉。

經員警檢視該玩具步槍相關構造為塑膠槍體、非氣體動力式,填裝塑膠BB彈之玩具槍,初步判斷並無殺傷力,即歸還陳女並告誡須將玩具槍帶回家收好。雖然不具殺傷力,但是舉動有危害安全的嫌疑,警方依違反社維法移送裁罰。

警方表示,經查陳女雖非故意帶玩具步槍來逛夜市意圖製造恐慌,警方依社維法第65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「無正當理由,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,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」,可處3天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8千元以下罰鍰,將案件送請法庭裁罰,依法究辦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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