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獲跨境運毒集團走私1.2級毒品共82.5公斤

  • 2019-08-13 19:23:00

    記者 : 雷智瑋


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自108年6月起,分三波執行跨境運輸毒品查緝行動,共計查獲第1、2級毒品共82.5公斤,強力掃蕩重挫運輸集團氣燄,遏制走私歪風。

刑事局國際科日前接獲線報,有毒品走私集團吸收、利用社會歷練不足、需錢孔急之青年,甚至殘障弱勢族群,慫恿以招待出國旅遊、賺取不法利益,從事第一線運輸工作。經調查,該集團以出發前要求簽立本票管控、恩威並施手段指示成員從事跨境運輸毒品情事,刑事局局長黃明昭指示報請桃園地方檢察署仁股檢察官指揮偵辦,並與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、航空警察局刑警大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,積極偵辦。

專案小組過濾清查可疑運毒犯嫌,於今(108)年6月間分析入出境情形,展開勤務部署,先於6月1日會同關務署臺北關於桃園機場進行攔檢,於郭姓犯嫌行李箱中查獲夾帶企圖闖關之第二級毒品大麻37.23公斤、續於8月5日及8月12日在桃園機場攔檢查獲鄭嫌夾帶走私第二級毒品大麻31.11公斤;張、許嫌犯夾帶走私第一級毒品海洛英14.51公斤,共查獲82.5公斤一、二級毒品。專案小組會同友軍單位於12日凌晨4時許在林口執行追捕或主嫌犯陳○○時,為防止歹徒衝撞逃逸,依法使用警械開槍嚇組,順利制伏歹徒,未造成人員傷亡,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。

國內不法販毒走私集團,利用暑假期間旅遊旺季吸收涉世未深青年赴境外運毒入境。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、2項規定: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一級毒品者,處死刑或無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;第二級毒品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警方呼籲,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民眾切勿因一時貪念而成為販毒集團運毒的工具,毀了自己的一生。

為避免毒品走私集團利用海、空運關口以夾藏毒品運輸入境危害國人,警政署落實「邊境緝毒」策略,秉持「向上溯源、向下刨根」之原則,貫徹行政院「新世代反毒策略」,「拒毒於海外」、「截毒於關口」、「緝毒於境內」;全力打擊毒品集團不法犯行,遏止毒品走私,給予人民安居無毒的環境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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